第264章 议论
也活不过今晚!
可他想杀的是所有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啊!
那就不是一件小事了!
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!
而且殿下还有名正言顺的杀人,不是凭着一时的激愤,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恼怒,而是要让这人杀的合情合理!
殿下恐怕是要修改大明律法呀!
所以大理寺卿周志清担忧的说道:“殿下,《大明律》中关于“殴祖父母或父母”这条是这样说的
“其子孙违犯教令,而祖父母、父母非理殴杀者,杖一百;故杀者,杖六十、徒一年”,
也就是说若是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诲,而父母毫无道理的殴打杀害子女,仅仅只需要受一百刑杖,如果存心故意杀人,致使儿女丧命,就需要受六十杖,刑期一年……”
周志清看了看朱允熥,说道:“殿下,可以让天下的官员,将溺死婴儿的父母按照大明律法处置。”
周志清这话,就等于说要按照大明律办事,不能让随意杀人啊。
“身受六十杖,刑期一年?周卿不觉得这个处罚太过便宜了吗?!”
朱允熥又反问说道:“那我问你,婴儿出生尚在襁褓之中,如何违背父母的意思?如何违犯教令?”
“他们能不能听得懂父母的教诲?!所以说他们违背父母简直是无稽之谈!用此条律法来处理溺死婴儿的事情未免太过轻便了!”
杨靖只能无奈的劝解说道:“殿下,纵然女婴之事实在恶毒,可是溺婴的习俗由来已久,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以更改,此事宜缓不宜急……”
“不过那个烧死女婴的员外着实可恨,手段实在残忍!微臣请求殿下将此事交给刑部,按照杀害人命来处置,定要将他斩首示众,不知殿下以为如何?”
众人也都眼巴巴的看着朱允熥,杨靖已经同意处斩员外了,不知道殿下能否消气?
朱允熥摇了摇头,满含失望的说道:“诸君,孤王所为的不是泄愤,不是一个凶徒,而是天下万千被溺死的女婴啊!……”
说着缓缓站起身来,几位大臣也立即起身,不敢端坐。
朱允熥命令说道:“大理寺会同刑部在大明律上加上一条,凡是溺婴杀婴之家,刑期五年!第二次溺婴立即斩首示众!抄没家产,收回一半土地!田亩归公!可以由官府租给他们耕种。”
朱允熥明白,一上来就杀人那就太严苛了!
毕竟百姓们的观念在那里,而且家庭钱财田亩也有限,急不得,否则真的会逼出一些流民的。
可是这样的刑罚,也是非常严厉的!
如果把一半的土地上交给官府,那会若是一大笔钱财!
因为土地原本属于百姓,可以卖出去获得钱财,可现在只能耕种,还得交税,损失的就不是小数目了!火山文学
就像你的房子被收走了,尽管你还可以租住,可那能一样吗!
如果土地全被收走,不给他们耕种,那百姓就很难养活一家老小了,是会饿死人的!
可即便是这样,溺婴之家的损失也极大!
原本溺婴就是为了节省粮食,现在不在粮食节省不了,连田地都丢了,
他们在做恶事的时候,就会掂量掂量值不值得!